2014年6月10日,美国佛蒙特州州长签署了法案(S.239),此法案要求生产商公示相关的有毒化学品,如果他们生产的儿童产品中含有影响儿童健康的有毒化学品。
该法案提出了66种“对儿童具有高风险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与华盛顿州CHCC法案中提到的化学品相同。佛蒙特州卫生部将有权通过相关的程序增加或删除相应的化学品。根据该法案的相关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儿童产品的生产商需向卫生部报告他们产品中所含的对儿童具有高风险的化学品,如果这些化学品是:
1) 特意添加的,且浓度大于实际量化极限(PQL),或2) 是作为儿童产品中的杂质,且含量大于或等于100ppm
“儿童产品”指供在佛蒙特州通过销售,分销,供应等方式,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消费品,包括玩具,儿童化妆品,儿童珠宝饰品,儿童安全座椅,以及辅助儿童吮吸,出牙,促进睡眠,放松,喂养的产品和儿童服饰,不包括电池,雪地运动设备,消费品的不可接触部分和二手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