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巴林工商部协同工程部提议将海湾标准GSO 1914:2009的一部分作为强制性要求(技术法规)实施。该技术法规规定了适用于在巴林投放市场的,无论是国内生产或进口到巴林的,分类类型为硅酸盐水泥的安全要求。按照所附文件(硅酸盐水泥的要求)中规定的,该法规规定了化学成分、机械和物理要求。水泥的标签要求应当在水泥袋和送货单上说明,应具有所述的下列各项:
-- 名称:硅酸盐水泥;
-- 水泥类型(依照GSO 1914 : 2009标准的分类);
-- 生产商/工厂名称和商标;
-- 生产日期:水泥应不超过生产日期后的6个星期;
-- 重量:
水泥袋的重量(不得超过± 2%);
袋装水泥的重量;
遵照:标准号和日期:即,GSO 191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