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2011年6月23日发布G/SPS/N/HKG/33/Add.1号通报:香港采纳了2010年3月26日发布的G/SPS/N/HKG/33号通报—食品安全条例修订提案,该提案旨在通过引进食品溯源机制来确保政府可以更有效地追溯食品的源头并在处理食品事故时采取更迅速的行动,拟议的新控制措施包括对于食品进口商和分销商的注册机制、以及要求食品贸易商保留交易记录,以增强食品的可追溯性。
立法委员会2011年3月30日颁布新的食品安全条例,该条例将于2011年8月1日生效。对于未能达到注册和记录要求的处罚规定,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