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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能源之星”发布新版(2.0版)音视频产品规范,第一阶段已于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发布日期:2009-12-18    阅读:9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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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几年中,“能源之星”一直关注于家用和商用电子产品中凸显的高功耗问题,致力于降低平板电视、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外部电源的待机及开机功耗。不过最近,他们已开始将关注重点转移到了下一阶段的用能产品上。
        2009年11月16日,“能源之星”发布新版(2.0版)“音视频产品”(Audio/Video)规范。其实早在2002年,能源之星就颁布了“消费类音频和DVD产品”1.0版规范,但1.0版规范仅仅规定了最大待机功耗要求。相对于1.0版,2.0版规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版规范不仅规定了休眠(或称“待机”)模式、开机模式和空闲模式(idle mode)的最大功耗要求,而且还规定消费类和商用音频/视频产品都应具备自动断电(Auto Power Down,APD)默认模式。此外,对于含有音频放大器的产品,还首次规定了最小效率水平。
        新版规范适用于音视频(AV)产品、专用音频DSP设备(Dedicated Audio DSP Device)。电视机、机顶盒、游戏机、汽车电子产品、视频会议系统、无线麦克风系统以及主要由电池供电的便携式产品都不属于新规范范畴。
        AV产品涉及的工作模式有开机模式(On Mode)、休眠模式(Sleep Mode,或待机模式)、关机模式(Off Mode)。开机模式又分为激活状态(Active State)和空闲状态(Idle State)。此工作模式的定义与IEC 62301(1.0版)相同。
        新版规范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已于2009年11月16日生效:它为商用AV产品引入了认证标准,消费类AV产品仍沿用第1.0版能源之星音频/DVD规范的待机功耗要求;
        第二阶段将于2010年7月30日生效:它要求所有AV产品(消费类与商用产品)都必须满足相同的休眠模式、开机模式、自动断电(APD)以及放大器效率要求(如适用)。
        第三阶段将于2012年3月30日生效:最终的统一标准尚未确定,但它将对所有AV产品提出更为严格的开机模式要求。
        其中,第一阶段消费类AV产品的待机功耗和其他AV产品的休眠模式功耗 £ 1 W,除了具有网络/控制产品在第一和第二阶段的休眠模式功耗限值为2 W。开机模式功耗、音频放大器开机模式效率要求如下:
产品功能
第一阶段
(消费类AV产品)
第一阶段
(所有其他产品)
第二阶段
(所有产品)
第三阶段
(所有产品)
开机模式功耗限值(W
高分辨率显示(分辨率>480´234像素且对角线屏幕尺寸为5英寸
不适用
P = 6*R + 0.05*A + 3
其中R为显示分辨率(x*y,单位兆像素)
A为可视屏幕面积(单位平方英寸)
使用网络/控制协议
不适用
2.0
1.0
标清(SD)源光盘
播放器/刻录机
不适用
6.0(播放)
16(刻录)
待定
标清源到高清输出升频(Upconversion)光盘播放器/刻录机
不适用
10(播放)
16(刻录)
待定
高清(HD)源光盘
播放器/刻录机
不适用
15(播放)
25(刻录)
待定
音频放大器开机模式效率
小型音频放大器
PIN < 20 W
不适用
无效率要求
中型音频放大器
20 W £ PIN < 100 W
不适用
效率 > 55%
其中:效率 = POUT / (PIN * 0.80)
待定
大型音频放大器
PIN > 100 W
不适用
效率 > 55%
其中:效率 = POUT / PIN
待定
其中PIN为在1/8 MUP1 kHz正弦波下的输入功率;POUT为在1/8 MUP1 kHz正弦波下的输出功率

        此外,2.0版规范还规定了空闲模式功耗以及自动断电(APD)功能要求。
        “能源之星”估计,符合2.0版的AV产品与不符合产品相比,将为消费者节约60%的能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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