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在已通过的47种纤维总称的基础上,附加一种新纺织纤维名称。这些名称可在标签中使用。
-更新的指令2008/121/EC发布于2009年9月14日,增加了“三聚氰胺”作为指令2008/121/EC的附件1和附件5中第48个纺织纤维名称。
-在第二个新指令2009/122/EC(发布于2009年9月14日)中修订了指令96/73/EC,展示了一种新的测试方法(见其方法16),即使用热甲酸将三聚氰胺从棉纤维与方纶中分离出来。
三聚氰胺纤维的定义如下:
一种由含85%三聚氰胺派生物聚合高分子组成的纤维。
在2010年9月14日之前,各个会员国应生效必要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使其符合这项新指令的要求。
近期将计划修订欧洲指令2008/121/EC,使其从指令升级为法规,同时包括一些测试方法,以确定纺织品中纤维的类别及含量。简化纤维名称的系统,不因各国相关部门延迟对该指令与本国法律的转化。
近年来,随着常规技术性修订的发展及经验的积累,新纤维名称被引进现行指令,于是诞生了修订纺织品名称法规的想法。这些经验表明,我们能够在一定范围内简化现行法律框架,为所有国家带来好处。因此,这项法规修订的目的在于简化、完善现行法律框架,促进新型纤维发展,同时促使纺织业与衣料部门改革创新,使顾客更快地享用新产品。
另外,本次提出的修改也将公开在列表中添加新纤维名称的过程。同时,将更灵活地运用法规,符合预期纺织业技术发展的需要。2009年3月4日,一份修订议案已提交至委员会。不久,这份提议将会通过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