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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孔雀石绿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12-30    阅读:16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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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6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在英国一家知名的超市连锁店出售的鲑鱼体内发现一种名为“孔雀石绿”的成分,欧盟迅速发出了继“苏丹红I号”、“对位红”之后的又一食品安全警报。孔雀石绿因此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此后,我国也在国内的水产品中检出禁用品——孔雀石绿,这让广大食鱼者大为震惊。

        今年11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把孔雀石绿列入水产加工品监督抽查常规检验项目,凡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含有孔雀石绿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查处。广州质检部门已经在食品生产许可证(QS)发证检验项目中增加了孔雀石绿检验项目。孔雀石绿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点整治项目。

        有研究表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孔雀石绿能引起鱼类的鳃和皮肤上皮细胞轻度炎症;使鱼的肾管腔有轻度扩张,肾小管壁细胞的胞核也扩大;更重要的是影响鱼肠中的酶,使酶的分泌量减少,从而影响鱼的摄食及生长。近来发现,孔雀石绿特别是其代谢物在水产体内有明显的残留现象,其残留时间达100天以上。目前已经证实,孔雀石绿及其代谢产物无色孔雀石绿具有高毒素、高残留、高致癌和高致畸、致突变等毒副作用。

        鉴于孔雀石绿的危害性,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宣布禁止在经济鱼类(观赏鱼除外)养殖过程中使用。1992年,加拿大禁止其作为渔场杀菌剂;美国规定,在食用水产品中禁止检出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欧盟于2002年6月颁布法令禁止在渔场使用孔雀石绿。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首次将出口鳗鱼中孔雀石绿残留量的监控列入《2000年度中国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计划》,并延续至今。我国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将其用于所有食品动物。

        据调查,由于孔雀石绿具有使用方便、驱虫杀虫防腐效果明显以及价格便宜等所谓的“优点”,且目前在治疗鱼类水霉病方面可供选择的高效药物又很有限,为了杀灭鱼类体内外的寄生虫和鱼卵中的霉菌,一些水产养殖业会使用孔雀石绿;而鱼从鱼塘到水产批发市场要经过多次装卸和碰撞从而引起鱼鳞脱落,掉鳞后鱼体容易霉烂死亡。为了延长鱼类生存时间,不少贩运商在运输前会用孔雀石绿溶液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而卖鱼摊档、酒店等储放活鱼的鱼池也采用这个方法进行消毒。因此,尽管我国明文规定孔雀石绿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孔雀石绿仍在不少地方的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品贩运中被非法使用。

        正因为使用孔雀石绿消毒后的鱼即使死亡后颜色也较为鲜亮,消费者很难从外表上分辨,致使广大消费者现在吃水产品时是“谈绿色变”。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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