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婴儿车及其零件(税号为8715.00.01) 征收反倾销税。
1997年9月8日,墨西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婴儿车及其零件和供儿童乘骑的带轮玩具(税号为9501.00.99)分别征收105.84%和21.72%的反倾销税。
2003年3月5日墨西哥Bronceadores Supremos,S. A. de C.V.向墨西哥经济部要求,取消从中国进口的Maclaren商标婴儿车的反倾销税。
2004年5月12日墨经济部经过对中国进口婴儿车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Maclaren商标婴儿车维持105.84%反倾销税;但对Maclaren商标中的Global型婴儿车不征收反倾销税。
2005年4月5日墨经济部决定继续对Maclaren商标中的Global型婴孩车征收105.84%的反倾销税。公告自2005年4月6日开始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