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1日,以色列工贸部做出决定,根据以1991年贸易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以色列海关在放行中国产活动角尺(海关编码 73.26.90193)时对进口商征收38.6%担保金的临时措施。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