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2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药品领域试验、检验等相关法律》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a. 扩大试验、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食品等试验、检验机构增加食品及畜产品的食品安全管理认证、产品制造报告、保质期设定、标识相关考试及检查业务;现行法律规定:试验、检验机构的业务只有自我质量委托检验、进口检验、检验规定检验。
b.禁止出借指定书并扩大限制指定范围。依据修改草案,试验、检验机构的指定书禁止出借,试验、检验机构被取消指定时,机构代表以及高管(理事、监事)在内的法人,今后2年内不得接受试验、检验机构指定。
c.制定了未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时的行政处罚依据。对于试验、检验机构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或虚假录入的情况,制定了行政处分的依据。
d.为加强试验、检验监督业务的专业性,新设“试验、检验监督员”,出入试验、检验机构进行指导、检查工作,同时,将委托试验、检验领域权威专家为“名誉试验、检验监督员”进行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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