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混合物(不含单体)(hydrofluorocarbon blends, But Not Components)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单体(hydrofluorocarbon components)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否定性裁定:已经被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存在倾销行为的中国烃混合物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6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已经被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存在倾销行为的中国氢氟烃单体对美国国内产业不构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6名委员会委员均投否定票。
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进口自中国的涉案商品不存在为规避可能出现的肯定性裁定结果而大量出口并造成美国国内产业损害的紧急情况,因此对2016年2月1日前美国进口自中国的烃混合物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2015年7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烃混合物及其成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24.78.0020、3824.78.0050和2903.39.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