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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会争取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限期前改革贸易防卫工具

信息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    发布日期:2016-11-11    阅读:20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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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的贸易防衞工具,并针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中国内地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须在2016年12月11日前解决这个限期,作好准备。

  欧委会在通报中强调,2013年所提出的关于贸易防衞工具现代化的建议必须作为紧急事项通过。所谓紧急事项,指的是欧盟普遍认为第三国有严重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以及大量过剩能力正冲击欧盟市场,特别是钢铁业。

  欧委会指出,欧盟贸易防衞工具必须更新、强化并在法律上更稳健。然而,尽管许多人呼吁在这方面迅速采取行动,但由各成员国部长组成的欧盟理事会迄今仍未能就现代化建议达成协议。

  欧盟领导人的主要分歧涉及修改现有的「从低征税规则」,这是欧盟在对获授市场经济地位的第三国进行反倾销诉讼中通常采用的规则。根据该规则,欧盟计征的关税,仅限于抵销对欧洲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害,而非倾销进口低于生产价格的金额。

  然而,由于该规则大大限制了欧盟向来自第三国的倾销或补贴产品可以征收关税的水平,欧委会提出可作出豁免,即对规则略为调整,允许在某些经小心界定的狭义案件中征收更高关税(例如,存在大量过剩能力及/或原材料扭曲)。提出有限度豁免反映了欧委会试图与某些反对可征收更高关税的成员国达成妥协。在通报中,欧委会敦促欧洲理事会(即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确保在11月11日的理事会会议上就其2013年的建议达成政治协议,包括调整从低征税规则。

  欧委会在通报中还详述他们即将提出新一套反倾销措施以保障欧盟产业的建议。目前预料正式建议将在11月中公布,较欧委会主席容克先前所提的10月份为迟。

  考虑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a)(ii)条将于2016年12月11日届满,加上欧盟立法程序冗长,欧委会的正式建议显得越来越迫切。

  欧委会在通报中宣称,他们对欧盟贸易防衞法例所建议的修正案「将不会授予任何国家市场经济地位」。相反,新的反倾销调查方法将以「国别中立」的方式来处理与国家干预有关的第三国市场扭曲情况,并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国。此外,欧委会还指出,新调查方法将包括从反倾销法例删除非市场经济国家清单,使欧盟法例及做法更接近美国和加拿大。更重要的是,欧委会提到,一旦发现市场扭曲,在计算倾销时价格及成本将被忽略,并将使用其他已有的基准,包括其他经济体的成本和价格。

  鉴于欧盟贸易防卫工具改革会产生重大影响,涉及今后欧盟将如何进行反倾销调查,以及中国内地在2016年12月11日后会否在世贸组织对欧盟提起诉讼,因此港商应留意新的反倾销调查方法。然而,尽管通报提供了重要预示,不过欧委会的正式建议在多大程度上将遵循通报中所提及的方法仍然不确定。

  在欧委会发出通报后,欧盟外交事务委员会首脑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至21日讨论了欧盟贸易防衞工具现代化和新的反倾销调查方法。欧盟领导人在会上指出,需要有效及强有力地对付不公平贸易做法,并呼吁在2016年年底前该委员会应就各贸易防卫工具全面现代化的立场达成紧急及平衡的协议。虽然欧盟领导人有共识应迅速取得进展,但仍未能就如何保护欧盟产业打破僵局。

  事实上,外交事务委员会会议无法就采用从低征税规则问题解开死结,欧盟成员国在这个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虽然法国、德国、意大利和波兰等欧盟强大成员国支持欧委会推动的方案,可是以英国为首的欧盟少数派则予以阻挠,包括荷兰、瑞典、捷克、芬兰和爱沙尼亚在内均反对改革从低征税规则,拒绝实施更严厉的贸易防卫措施。他们的一大忧虑是,对进口产品征收极高关税只会伤害消费者。

  虽然欧盟领导人同意贸易防衞工具有必要迅速现代化,以便欧盟对抗不公平贸易做法,但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具体内容仍留待预定2016年11月11日举行的欧盟理事会下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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