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电网供电的交流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修订了CQC31-461137-2017《电网供电的交流电动机节能认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和IE3能效等级节能认证证书转换的要求如下:
一、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修改了电动机认证基本要求(4.1);
——删除了对IE3能效电机的相关送样要求,修改了IE4能效电机采信GB18613标准节能认证结果的要求(4.2.3);
——删除了对IE3能效电机的相关指标要求(表5);
——修改了检验时限(4.3.4);
——修改了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取消了发热试验和出厂试验项目要求(附件1);
——修改了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认证单元修改为产品类别(5.1.2)
——减少了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表6);
——修改了监督抽样要求(7.4)。
二、IE3能效等级节能认证证书转换的要求
1.自2021年7月1日起,CQC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持有IE3能效等级的节能认证证书的企业,可于2021年7月1日起,向CQC提交能效等级变更的申请,申请认证产品需满足IE4能效等级。CQC根据修订后的实施规则要求换发认证证书。
3.IE3能效等级的节能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2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2年9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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