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系统

广东省检测认证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T 9254.1-2021有关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22-06-28    阅读:2180次
字体:
0

2022年6月10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T 9254.1-2021有关要求的通知。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替代GB/T 9254-2008和GB/T 13837-2012(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CQC依据国家认监委TC 10电磁兼容技术专家组《关于GB/T 9254.1-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将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标准GB/T 9254.1-2021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标准GB/T 9254-2008和GB/T 13837-2012,标准差异见附件《关于GB/T 9254.1-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

二、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

2、自2022年7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应按照GB/T 9254.1-2021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依据TC10技术决议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换版截止日期将另行通知。同时,CQC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的有关要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开展认证工作并维持证书,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4、对于2022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5、本公告中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6、即日起,CQC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CQC官网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CQC联系。

关于GBT 9254.1-2021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

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微信公众号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


机构其他新闻动态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62322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620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