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挪威决定将全氟己酸及其盐类物质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是旨在消除或限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生产和使用的国际环境条约。这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布在“公约”3个附件之间:附件A(必须采取措施消除这些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附件B(必须采取措施限制这些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和附件C 必须采取措施减少这些化学品的无意释放)。此外,还有一份拟列入“公约”的化学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