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提议修订欧盟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XVII,增加有关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的新限制项。
提议法规计划在2023年第四季度被采纳并发布。提议法规拟对不同的产品给予从18个月至5年的过渡期。详情如下:
限制
提议法规拟限制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在以下产品中的使用,并限制这些产品的投放市场,当其中的物质浓度等于或高于限值:
产品 | 均值材料中的限值 | 过渡期 |
1.供一般公众的服装和相关配件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 2.供一般公众的鞋类; 3.欧盟食品接触材料(FCM)法规(EC) No 1935/2004范围内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 4.供一般公众的混合物; 5.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第2条第1款第a点所定义的化妆品 | 1.PFHxA及其任何盐的浓度之和:25 ppb (0.025 mg/kg),和 2.所有PFHxA相关化合物的浓度之和:1000 ppb (1 mg/kg) | 24个月 |
供一般公众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除上述服装和相关配件外) | 36个月 | |
1.用于训练和用于测试的消防泡沫(消防系统的功能性测试除外); 2.用于市政消防的消防泡沫 | 18个月 | |
用于民用航空的消防泡沫 | 5年 |
豁免
(1)含有直接连接至一个硫原子的全氟烷基C6F13-的物质;或
(2)自本法规生效之日起24个月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物品。
定义
“全氟己酸(PFHxA)、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指:
(1)含有一个直链或支链全氟戊基C5F11-直接连接至另一个碳原子上,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的;
(2)含有一个直链或支链全氟己基C6F13-。
不包括以下物质:
(1)C6F14;
(2)C6F13-C(=O)OH, C6F13-C(=O)O-X′或C6F13-CF2-X′(当X′=任何基团,包括盐类);
(3)含有一个全氟烷基C6F13-直接连接至非末端碳原子上的一个氧原子的物质。
“PFHxA相关物质”指根据其分子结构,被认为有可能会降解或转化为全氟己酸(PFHxA)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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