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国家标准委在2017年第20号国家标准公告中正式发布GB/T 34098-2017《石英质玉 分类与定名》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石英质玉 分类与定名》国家标准将石英质玉分为3个大类(显晶质石英质玉、隐晶质石英质玉、具有二氧化硅交代假象的石英质玉)、7个品种(石英岩玉、玉髓、玛瑙、碧石、木变石、硅化木、硅化珊瑚),明确了石英质玉基本名称和石英质玉商贸名称等术语的定义、石英质玉7个品种的主要特征,以及石英质玉的定名规则和表示方法,并列出了石英质玉基本名称与商贸名称对照表。该标准规定,在石英质玉鉴定证书中,石英质玉的名称既可以用“基本名称”单独定名,也可以用“基本名称”和“商贸名称”共同定名;基本名称应在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而商贸名称则不应单独使用,可在附注中标明“商贸名称:XXX”。
近年来,我国珠宝市场上石英质玉石的份额不断扩大。许多地方给当地出产的石英质玉石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其中有些地方还出台了地方标准。然而,同一材质的玉石使用不同的名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惑,给市场造成了混乱。《石英质玉 分类与定名》国家标准的颁布,使石英质玉的分类与定名有据可依。该标准科学地规范了石英质玉的名称及其使用,对规范我国石英质玉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