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内资讯

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布

信息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自平台    发布日期:2017-11-27    阅读:9886次
字体:
0

  11月13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印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标准》指出,在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使用明火,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等20种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标准》表示,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四、工 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五、工 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六、工 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变工 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