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台湾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601490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中钡的管理规定,自2018年9月1起,凡含有钡盐(Barium salts)成分(硫酸钡、硫化钡及色素的不溶性钡盐(salts)、丽基(lakes)和颜料(pigments)除外)的化妆品,禁止制造、进口、销售、供应或意图销售、供应而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