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发布《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等四项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公告》,批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铸铁容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联高密度聚乙烯容器》等4项标准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1.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GB 12711-2018);
2.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铸铁容器(GB 36900.1-2018);
3.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GB 36900.2-2018);
4.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联高密度聚乙烯容器(GB 36900.3-2018)。
上述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GB 12711-1991)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