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209号公告,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免受食品的不恰当标识或广告侵害,增强国民健康,拟制定《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内容标准》,该标准将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第3条第2项中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