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泰国官方公报发布有害物质管理条例,该条例自生效以来已修订三次,最新修订版有以下两个改变:跨境装运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45天(之前为90天)、过境货物必须在海关检查后五天内离开港口。根据该法案,如果一家公司重新进口或出口一种已注册的物质,则无需重新登记其装运货物,如果是2类和3类危险物质的转运,则需申报登记。第4类物质则被禁止越境运输。
该条例将于2019年10月2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