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24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食品辐照处理定义:将X射线用于检验的情况排除在食品辐照处理范围之外。
2. 修改食品原料分类表:新设定及修改植物性原料分类。
3. 修改鱿鱼的重金属镉的限量标准。
4. 将放射性铯(134Cs+137Cs)的标准的适用对象食品中其它食品的定义由“所有食品及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修改为“所有食品”。
5. 在禁用非法添加物质目录中新增加2种阳痿治疗剂类似物质,并新设定其试验法。
6. 修改储存及流通标准,使冷冻水产品在进行异物清除、筛选或者切割等简单处理时,可以暂时解冻。
7. 修改豆油中碘的规格标准。
8. 梳理食品原料目录。
9. 新设定兽药残留标准豁免对象物质目录。
10. 修改及新设畜产品、水产品中残留物质的残留限量标准适用原则。
11. 新设定及修改草铵膦等8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12. 新设定及修改一般试验法。
13. 明确法典中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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