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MIC发布了第10/2020/TT-BTTTT通告,对第30/2011/TT-BTTTT通告(连同第15/2018/TT-BTTTT通告)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越南MIC第10/2020/TT-BTTTT通告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二类”产品和商品的认证方法做出了一些重大修改。新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10/2020/TT-BTTTT通告的主要特点:
1、MIC将直接授予海外制造商型式认可证书。
2、允许海外制造商签署合格SDoC,该声明为清关过程中的 “产品质量检验注册”(PQIR)程序所需。
SDoC必须以海外制造商为“测试申请人”(测试报告持有者)的测试报告为依据。
3、为了使用海外制造商名下的“型式认可证书”及“SDoC”,当地进口商必须在PQIR过程中向VNTA提交“产品型号及进口商名单通知书”才能使用。该 “产品型号及进口商名单通知书”必须由海外制造商或其在越南当地的代表处/子公司出具。
4、合格认证机构可以是VNTA或越南MIC指定的认证机构。
5、新的认证体系(方法)已正式导入,目前包括三种方法。
认证体系1:基于典型样品测试的认证,适用于通过ISO 9001认证的工厂生产的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3年。
认证体系5:基于典型样品检测和工厂检验的认证,适用于未取得ISO9001认证的工厂生产的产品。本体系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最长为3年,但需每年进行一次工厂审核,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认证体系7:托运批准(按批次批准),用于体系1或体系5不适用时。本认证体系下颁发的证书只对单批进口/托运货物有效。
6、在本通告执行日期前签发的型式批准证书或合格声明接受书会保持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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