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欧盟发布一则通报,有关化妆品法规修订草案,拟禁用脱氧熊果苷。脱氧熊果苷,即四氢吡喃氧基苯酚,英文名称Deoxyarbutin,目前暂未受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监管。而该物质释放的氢醌,是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的禁用物质,受附录II第1339条监管。对于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性,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在关于脱氧熊果苷(SCCS/1554/15)的意见中指出,考虑整个产品周期中形成的氢醌所带来的安全风险,3%浓度的脱氧熊果苷用于面霜是不安全的。
二羟基丙酮,INCI名称Dihydroxyacetone,是一种化妆品皮肤调理剂和美黑剂,目前未受欧盟化妆品法规监管。2020年3月,SCCS在关于二羟基丙酮的意见中(SCCS/1612/19)指出,6.25%浓度的二羟基丙酮作为染发成分,在驻留类非氧化型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同时,SCCS还认为含10%浓度二羟基丙酮的美黑乳液或面霜,与上述产品一同使用时也是安全的。
基于SCCS上述意见,2020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EU/752号通报,旨在禁止脱氧熊果苷用于化妆品,授权二羟基丙酮用于染发剂和美黑产品,拟对欧盟化妆品法规进行如下修订。修订草案涉及条款预计将于明年第二季度实施。
(1)新增以下条款至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
(2)新增以下条款至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I
G/TBT/N/EU/752号通报目前处于公共评论期,评论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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