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长达8年的艰苦谈判后,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国领导人达成协议,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此间舆论认为,RCEP签署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RCEP将有力提振区域贸易投资信心,加强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各方合作抗疫的能力,助推各国经济复苏,并促进本地区长期繁荣发展。
推动形成15国的统一大市场
RCEP的最终签署,是东盟10国和协定参与国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结果。
RCEP最早由东盟提出并主导推动。2012年,东盟在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分别签署自贸协定的基础上,发起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邀请上述6国共同参加。这一协定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的统一市场。此后,东盟始终坚定不移推动RCEP,不管哪个国家担任轮值主席国,都将其作为优先推进议题。2017年,轮值主席国菲律宾首次召开RCEP领导人峰会,提出尽快完成RCEP谈判的目标;2019年,轮值主席国泰国将签署RCEP作为目标成果之一,虽然最终因印度临时退出未能如愿,但完成了从第7章至20章的文本协调工作,当年11月4日会议发表声明称“其中15个成员国已经结束谈判并启动了法律文本审核”,完成了事实上的15国谈判;越南接过轮值主席国后再接再厉,最终完成了协议的圆满签署。
中国作为东盟对话伙伴之一,一直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坚定支持者,也是RCEP磋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在RCEP谈判中发挥核心作用,致力于同东盟成员一道推动谈判尽早完成。泰国商务部贸易谈判局局长阿若曼女士曾由衷地感慨,“完成RCEP谈判需要每一个国家的支持,而中国的支持特别重要”。
由于日本的加入,中日和日韩之间的自贸自动实现,这也是RCEP协定的亮点之一。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始终是RCEP的坚定支持者,这一立场即便在贸易战最激烈、反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情况下也从未动摇。
虽然各国都认为区域一体化带来的效益最大,但由于各国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甚至历史认知上差异巨大,在15国之间众多的双边自贸协定基础上寻求一个统一的自贸安排绝非易事。8年来,各国共进行了46次谈判会议和19场部长会议。特别是今年以来,RCEP各成员方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完成协定1.4万多页法律文本审核工作,最终在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协定,这一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正如马来西亚贸易部长阿兹敏·阿里评价的那样,其中凝结着“8年的血水、汗水和泪水”。
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RCEP不仅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而且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协定涵盖了20个章节,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也包括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大量规则内容。可以说,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
RCEP也是现代化的协定。它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支持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采用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促进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作出投资准入承诺,大大提升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协定还纳入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章节,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要。
RCEP是高质量的协定。协定下的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同时,RCEP新增了中日、日韩两对重要国家间的自贸关系,使区域内自由贸易程度显著提升。据国际智库测算,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增长比基线多10.4%。
RCEP更是互惠的协定。RCEP成员有发达国家,有发展中国家,也有一些最不发达国家,成员间经济体制、发展水平、规模体量等差异巨大。协定最大限度兼顾各方诉求,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市场准入和规则领域都实现了利益的平衡,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差别待遇,帮助发展中成员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本地区的包容均衡发展,共享RCEP成果。
RCEP红利值得期待
RCEP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
协定签署后,各签约国政府重申该协定的重要意义。韩国政府认为该协定将加强与东南亚各国的战略关系,是韩国成为一流经济强国的机会。澳大利亚贸易部长伯明翰高度评价RCEP,认为在全球贸易动荡不稳的时候,达成协定具有至关重要的象征意义。越南工贸部长陈俊英认为,RCEP签署并生效之后将为越南扩大市场,加大出口力度,参与区域内新价值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敞开机遇大门。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则表示,RCEP将可协助此区域的国家摆脱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低迷状况,加快经济复苏。新加坡贸工部长陈振声指出,RCEP可进一步加强本区域的经济一体化。“RCEP将能让本区域走在全球经济复苏的前端,成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代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
RCEP的签署是谈判的结束,同时又是协议落实的开始。根据RCEP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日、韩、澳、新西兰中的至少3个国家。从各国对协定的积极反应看,尽快完成这一法定程序的可能性很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各国应加强合作重振经济,尽快从疫情中复苏。此时此刻,在为RCEP的签署而欢呼雀跃之后,我们也许需要静下心来思考,如何将这一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转化为现实经贸成果。正如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所说:“签署协定是向前迈进的一大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为实施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这项协定下苦功。为了推进谈判,我们做出困难的取舍。要努力说服人民,让RCEP为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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