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面向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功能性标示食品申报的通知。
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
一、对指南的部分修改。
11月30日对《功能性标示食品申报等相关指南》及《功能性标示食品相关疑问解答》进行了部分修改。对行政手续做出了简化书面材料提交等修改,并且规范了相关规定的表述。
二、废止通过邮递方式进行书面申请。
自2020年11月30日起,不再受理邮递方式的书面申请。在《功能性标示食品申请相关指南》的撤回申请项目中新增加:当所售商品的功能性成分含有量低于申请时提交的标准时(生鲜食品或以一种农林水产品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应显著标示的除外),应撤回申请。
同时,从业人员需在申报之前了解申报流程如下:
(1)前期准备(阅读申报指南和手册);
(2)申请用户名(申报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3)食品申报;
(4)申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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