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EC)根据法规(EU) 2020/2174,通过了一系列限制塑料废物的新规。新规禁止向非经合组织国家出口危险和难以回收的塑料垃圾。向非经合组织国家出口可回收利用的无害塑料垃圾也只在特定条件下获得批准,包括接受国规定的条件或通过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新规定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