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法国经济、财政和复兴部就修订2009年版有关标准化的n° 2009-697号法令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月29日。
法国政府表示,标准化旨在为符合公众利益的产品、服务以及服务的实施提供指导方针、技术或质量要求,标准化有助于提高质量,促进系统间的交流和互操作性。
● 其标准化法令的修订旨在以下三点:
(1)明确法国标准化体系的管理;
(2)简易化标准化体系;
(3)实现标准化体系现代化。
● 法国标准化法令修订版本拟包括以下几点:
(1)加强法国标准化协调和指导委员会(CCPN)的作用,明确其负责制定标准化的战略方向,并强调其作为协调机构的作用(修订第5条和第11条);
(2)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将部分标准翻译成法语,以简化和更快速地提供标准。(修订第15条之二);
(3)取消跨部委标准化代表在欧洲和国际标准批准阶段进行系统性协商的程序,仅在一项纯法国标准(即非由欧洲或国际标准转化而成的法国标准)被证实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协商。(修订第16条);
(4)给予在法国标准协会(AFNOR)的网站上免费下载和打印强制性标准的权利。(修订第17条);
(5)将部门标准化局的审批期限从3年延长到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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