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褪黑素四种原料备案片剂时,如使用包衣预混剂的,应符合《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的有关要求。 此外,辅酶Q10等五种原料的产品备案时,仅褪黑素可以选择是否与维生素B6配伍使用,其他四种原料均不能与其他任何原料配伍使用。
来源:华测瑞欧(https://www.reach24h.com/about-reach24h/company-news/1044-regulatory-updates-of-the-2st-week-in-may-36.html)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