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10号公告,拟修改《转基因食品等的安全性审查等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规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审查对象:转基因食品可以是转基因农畜水产品通过多种形式生产加工制成,明确规定非个别加工品的转基因农畜水产品也是审查对象。
(2)新设定申请以不恰当方法等进行安全性审查时驳回的法律依据。
(3)明确规定毒性资料的提交范围。
(4)新设定下一代交配物种的安全性审查对象研讨结果通报书记载事项变更申请书的文书样式。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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