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353/202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菲律宾和泰国的网球(西班牙语:pelotas de teni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网球税额为0.46美元/只、泰国为0.21美元/只、菲律宾为0.20美元/只。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506.61.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15年1月23日,阿根廷原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发布第1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菲律宾和泰国的网球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对上述国家管装网球和散装网球开始正式征收5年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管装网球税额为0.12美元/只,泰国管装网球为0.13美元/只,菲律宾管装网球为0.21美元/只;中国、菲律宾和泰国散装网球税额均为0.52美元/只。2020年1月22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第33/202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菲律宾和泰国的网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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