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欧盟发布化妆品法规1223/2009的修正案(EU) 2021/1099,更新了法规的附录II和附录III。其中,附录II包含了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附录III包含了化妆品中可有限制使用的物质。
化妆品法规附录II的更新内容:增加了脱氧熊果苷(Deoxyarbutin),一种用作皮肤美白剂的成分,目前未受监管。禁用该物质是基于2015年6月2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意见,该意见得出结论,在面霜中使用浓度高达3%的脱氧熊果苷被认为不安全,因为会形成氢醌(Hydroquinone),引起人们对其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例如储存、稳定性)安全性的担忧。该修正案于2021年7月6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化妆品法规附录III的更新内容:增加了二羟基丙酮(Dihydroxyacetone),一种用于皮肤调理和美黑的成分,其在无氧染发产品中的最大浓度限制为6.25%,在美黑产品中的最大浓度限制为10%。该限制法规的制定基础是2020年3月3日至4日SCCS对二羟基丙酮的意见结论。对于新产品,该限制法规的实施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对于现有产品,实施日期为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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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原文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21R1099&fr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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