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2/437,更新批准活性物质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欧盟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Part A删除二氧化碳条目225,Part B增加相应条目,序号为150。具体批准信息如下:
通用名称 鉴定编号 | 纯度 | 批准日期 | 批准期满 | 分则 |
二氧化碳 CAS号124-38-9 CIPAC号844 | 999 g/kg 以下杂质具有毒理学意义,在原药中不得超过以下水平: 磷酸盐最大值0.3 ppm v/v 苯最大值0.02 ppm v/v 一氧化碳最大值10 ppm v/v 甲醇最大值10 ppm v/v 氰化氢最大值0.5 ppm v/vv | 2022.5.1 | 2037.4.30 | 在整体评估中,成员国应特别注意: —在人重新进入处理过的和/或周围区域(如房间、建筑物和筒仓)之前,进行充分的通风(如采用“气体清除证明”)。 —居民对缓冲区的需求(根据不同成员国的风速进行订)。 使用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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