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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更新批准活性物质二氧化碳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22-03-18    阅读:20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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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7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2/437,更新批准活性物质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欧盟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Part A删除二氧化碳条目225,Part B增加相应条目,序号为150。具体批准信息如下: 

通用名称

鉴定编号

纯度

批准日期

批准期满

分则

二氧化碳

CAS号124-38-9

CIPAC号844

999 g/kg

以下杂质具有毒理学意义,在原药中不得超过以下水平:

磷酸盐最大值0.3 ppm v/v

苯最大值0.02 ppm v/v

一氧化碳最大值10 ppm v/v

甲醇最大值10 ppm v/v

氰化氢最大值0.5 ppm v/vv

2022.5.1

2037.4.30

在整体评估中,成员国应特别注意:

—在人重新进入处理过的和/或周围区域(如房间、建筑物和筒仓)之前,进行充分的通风(如采用“气体清除证明”)。

—居民对缓冲区的需求(根据不同成员国的风速进行订)。

使用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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