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26号公告,终止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Grinding Balls)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5.91.00.26、7326.11.00.29和7326.90.90.60。
2015年11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6年9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90号公告和第2016/91号公告,分别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0%~95.4%、补贴幅度为8.2%,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效期至2021年9月9日。2020年12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4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9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9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接受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从2021年9月9日起,继续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有效期。
2021年10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申诉复审机构(Anti-Dumping ReviewPanel,简称“ADRP”)发布公告称,应中国研磨球出口商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cheng Magotteaux Steel Balls Co Ltd)和常熟市龙特耐磨球有限公司(Changshu Longte Grinding Ball Co.,Ltd)以及出口商Compañía Electro Metalúrgica S.A提交的上诉申请,对2021年9月10日前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继续维持中国研磨球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行重新审查。
2022年8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8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为直径22毫米至170毫米(含),不论是否含合金,铸造或锻造的铁质研磨球。以下产品不包括在调查范围:不锈钢球、经过机加工和/或抛光的精密球以及滚珠轴承。
2023年4月2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申诉复审机构(Anti-Dumping Review Panel,简称“ADRP”)发布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接受了其作出的复审建议结果,决定撤销否定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21年9月10日(AND 2021/95)对中国研磨球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作出的否定性终裁建议,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措施自2021年9月9日到期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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