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欧盟根据REACH、POP立法和SVHC清单制定了限制PFAS在消费品中使用的法规。正在制定更大的提案以涵盖更多的物质。
欧盟正在采取多项监管行动来监管消费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这些有毒物质由于其持久性高,也被称为“永远的化学品”。如果没有降解能力,它们在环境中的浓度将不断增加。接触这些物质会对人类和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PFAS被定义为任何含有至少一个完全氟化的甲基(CF3-)或亚甲基(-CF2-) 碳原子且未连接任何H/Cl/Br/I的物质。PFAS是一组约10,000种主要人造物质,在欧盟的许多应用中使用。这些应用包括纺织品、食品包装、润滑剂、制冷剂、电子、建筑等等。
在欧盟,一些PFAS已经受到REACH和POP立法(见表1)和SVHC清单的监管,而其他群体正在提议限制(见表 2)。
表格1 PFAS在欧盟受限
物质组 | 文章中的限制 | 适用于 |
PFOA 和 PFOA 相关物质(各种 cas 编号) | 总含量为 25 ppb,PFOA 相关物质为 1000 ppb | 2020 年 7 月 4 日 |
PFOS(各种 CAS 编号) | 1 microg/m 2对于处理过的物品,总含量为 0.1%(按重量计) | 2010 年 8 月 25 日 |
PFCA 和 PFCA 相关物质(各种 CAS 编号) | C9-C14 PFCA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C9-C14 PFCA 相关物质总量为 260 ppb | 2023 年 2 月 25 日 |
表格2 欧盟提议限制PFAS组
物质组 | 文章中的限制 | 适用于 |
全氟己烷磺酸 | PFHxS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PFHxS 相关物质总量为 1,000 ppb | 仍在提案中 |
全氟己烷磺酸 | PFHxA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PFHxA 相关物质总量为 1,000 ppb | 仍在提案中 |
当前更大的限制提案(见表3)将涵盖更多具有特定豁免和针对特定用途的不同生效日期的物质。
仅包含以下结构元素的物质被排除在拟议限制的范围之外:-CF3-X 或 X-CF2-X',其中 X = -OR 或 -NRR' 且 X' = 甲基 (-CH3),亚甲基 (-CH2-)、芳族基团、羰基 (-C(O)-)、-OR''、-SR'' 或 –NR''R''',其中 R/R'/R ''/R'''是氢(-H)、甲基(-CH3)、亚甲基(-CH2-)、芳基或羰基(-C(O)-)。
表格3 更大的PFAS限制提案
限制提案 | 文章中的限制 | 适用于 |
选项1 | 全面禁止 | 仍在提案中,将有 18 个月的过渡期,不得减损。 |
选项2 | 通过靶向 PFAS 分析测得的任何 PFAS 均为 25 ppb(聚合物 PFAS 不包括在量化中) 作为目标 PFAS 分析的总和测量的 PFAS 总和为 250 ppb,可选地预先降解前体(聚合 PFAS 不包括在量化中) PFAS 为 50 ppm(包括聚合 PFAS) 如果总氟超过 50 mg F/kg,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应根据要求向执法机构提供以 PFAS 或非 PFAS 含量测量的氟证明。 | 仍在提案中,将有 18 个月的过渡期,某些用途会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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