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执法法》(通常称为“第 65 号提案(Prop 65)”)由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或任何地方检察官、或某些城市检察官、或任何出于公共利益行事的个人执行。第 65 号提案要求,为了执行该法律,出于公共利益行事的个人应将即将采取的行动告知被指控实施违规行为的人,并且同时通知总检察长、地方检察官以及指控已发生违规行为所在地的某些城市的检察官。该通知必须在开始采取行动前至少 60 天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因此,该通知通常称为“60 天违规通知”。
2024 年 2 月,共收到352条违反第65号提案的60天通知。其中51%的通知涉及铅类别,18%的通知涉及邻苯二甲酸盐,31%的通知涉及其他化学品。
在报告的通知中:
箱包类有17条涉及邻苯二甲酸盐的通知,另有1条涉及六价铬的通知。
外装饰玻璃/陶瓷制品类有34条涉及铅的通知。
鞋类有5条涉及邻苯二甲酸盐的通知,以及1条涉及双酚 A(BPA)的通知。
包装类有14条涉及邻苯二甲酸盐的通知。
美容及个人护理类有63条涉及其他化学物质(例如二氧化钛、二乙醇胺、苯甲酮)的通知。
个人防护装备类有3条涉及手袋和手套产品中含六价铬的通知。
服装、个人配饰(如:雨伞)类有16条涉及全氟辛酸(PFOA)的通知。
家具套、设备配件和硬件类有3条涉及全氟辛酸(PFOA)的通知。
另有1条通知涉及卫生护垫中含全氟辛酸(PFOA)。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