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通常被称为《加州第65号提案》,由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地方检察官、律师或代表公共利益的个体执行法案。《加州第65号提案》要求,执法机关应向违反该法案的主体发出即将采取行动的通报。该通报必须在采取行动前不少于60天发送给当事人,因此,该通报通常被称为“60天违规通知”。
2024 年 1月,《加州第65号提案》共发出510份 “60天违规通知”。其中37%是关于铅的通知,13%是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50%是关于其他化学物质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箱包类产品有 15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和1份关于全氟辛烷磺酸 (PFOS) 的通知。有外部装饰的玻璃和陶瓷产品有33份关于铅的通知。鞋类产品有4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和2份关于双酚A (BPA)的通知。包装有12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
美容和个人护理产品有 29份关于其它化学物质的通知,如二氧化钛、二乙醇胺、汞和汞化合物。
针对双酚A (BPA)有4份通知,涉及产品有鞋类产品,运动和娱乐产品,以及潜水设备。
针对全氟辛酸 (PFOA) 有12份通知,涉及产品有服饰,个人用品如雨伞和帽子,浴帽,宠物产品,烫衣板套和淋浴衬垫。全氟辛烷磺酸 (PFOS) 有2份通知,饮用水源里的废弃物,以及箱包类产品。
服饰产品有2份关于全氟壬酸 (PFNA) 及其盐类的通知,膳食补充剂产品有1份关于全氟壬酸(PFNA) 和全氟辛酸 (PFOA)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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