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越南信息通信部(MIC)发布了在其网站上第02/2024/TT-BTTTT号通告,该通告的纸质文件是在3月29日签发。
与此前发布的公众咨询内容不同(请参考MRT于2023年12月25日发布的新闻),MIC并未发布第04/2023/TT-BTTTT号通告(于2023年5月31日发布)的修订版本,而是发布了全新的通告文件。该新通告将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并取代第04/2023/TT-BTTTT号通告。
新通告中的要点如下:
1. 增加了部分新版技术法规,如:
(a) QCVN 117:2023/BTTTT
(b) QCVN 110:2023/BTTTT
(c) QCVN 111:2023/BTTTT
(d) QCVN 55:2023/BTTTT
2. 自2024年7月1日起,蜂窝终端设备(非移动电话)必须支持4G,否则无法申请型式认证。
3. 5G NR终端设备现在必须支持SA与NSA模式,即需同时符合技术法规QCVN 127:2021/BTTTT与QCVN 129:2021/BTTTT。
4. 在76-77 GHz频段运行的车载雷达设备将仅需符合RF EMC技术法规QCVN 18:2022/BTTTT,即无需再符合射频技术法规QCVN 124:2021/BTTTT。
5. 海关编码为8504.40.19和8504.40.90的无线充电设备将不再需要满足射频技术法规QCVN 55:2011/BTTTT,而仅需符合EMC法规QCVN 96:2015/BTTTT。
6. 支持Wi-Fi 6E与Wi-Fi 7技术的设备,需由其制造商提供一份签署的承诺函,其中宣称6 GHz频段将会被关闭,且用户无法自行激活/使用该频段,才能申请型式认证。
7. 如果进口特定类型的产品(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TV等)仅为自用,且每个类别的货物不超过3台,则无需取得型式认证或符合性声明。
8. QCVN 132:2022/BTTTT已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
9. 将逐渐恢复此前第10/2023/TT-BTTTT 号通告(于2023年9月5日发布)中暂停的部分QCVN法规的极端条件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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