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群体 | 美国制造商、分销商;美国进口商及其上游供应商 |
涉及产品 | 消费品 |
本次法规速递 | 炊具,青少年产品,软垫家具 |
执行日期 | 2026年1月1日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美国缅因州修订了 PFAS 产品禁用要求和申报范围。 |
参考链接 |
2024年4月16日,美国缅因州州长签署了S.P.610 - L.D.1537法案,修订针对消费品的PFAS申报和限制要求。
申报要求更新
该法案将申报开始日期从2025年1月1日再次推迟到2032年1月1日,且只针对经缅因州环境保护部确认为“当前不可避免使用”(CUU)的产品。
另外,申报要求可豁免的公司员工人数从25名或更少增加到100名或更少。
限制要求更新
以下含有故意添加PFAS物质的产品,在相关生效日期之后,不得在缅因州销售、提供销售或分销:
产品范围 | 生效日期 |
地毯或小地毯 | 2023年1月1日 (已生效) |
织物处理物 | 2023年1月1日 (已生效) |
| 2026年1月1日 |
| 2029年1月1日 |
任何其他产品(除了被认定为“当前不可避免使用”(CUU)的产品) | 2032年1月1日 |
| 2040年1月1日 |
该禁令还适用于任何不含故意添加PFAS,但在含氟容器中或在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容器中销售、提供销售或分销的上述产品。
另外,新法案再次明确,符合缅因州法规第 32 章第 1732 条第 4 款定义的包装可获豁免,除非包装是制造商的产品。 但如果上述产品的包装是含氟容器或故意添加 PFAS 的容器,则豁免不适用于该包装。
注:
“当前不可避免使用” 是指, 缅因州环境保护部根据相关规则,确定对健康、安全或社会运作至关重要且无法合理获得替代品的PFAS的使用。
“炊具”是指用于准备、分配或储存食物、食品或饮料的耐用家庭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锅、平底锅、煎锅、烤架、烤盘、烤模、托盘、碗和烹饪用具。
“青少年产品”是指为婴儿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销售使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婴儿或幼儿泡沫枕头,摇篮,床边床,加高座椅,换洗垫,机动车辆和飞机中使用的儿童束缚系统,婴儿附加床,婴儿床垫,高脚椅,高脚椅垫,婴儿摇椅,婴儿背带,婴儿座椅,婴儿睡眠定位器,婴儿秋千,婴儿旅行床,婴儿学步车,午睡床,护理垫,哺乳枕头,游戏垫,游戏围栏,游戏床,聚氨酯泡沫垫、垫子或枕头,便携式泡沫午睡垫,便携式婴儿睡眠床,便携式挂钩椅,软边便携式婴儿床,婴儿车和幼儿床垫。“青少年产品”不包括成人床垫或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电子产品,包括个人电脑,音频和视频设备,计算器,无线电话,游戏机,带有视频屏幕的手持设备,或任何相关的外围设备,如鼠标、键盘、电源装置或电源线。
“软垫家具” 是指设计用于坐着、休息或斜倚的家具,其全部或部分填充或填充有任何填充材料。
“纺织品”指家庭和企业通常使用的纺织品。“纺织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配饰、手提包、背包、窗帘、浴帘、家具、室内装潢、床上用品、毛巾、餐巾和桌布,但不包括以下物品:
地毯或小地毯;
于加工纺织品或皮革的处理物;
用于或设计用于实验室分析和测试的纺织品;
体育场遮阳棚或其他建筑结构;或者
工业应用中使用的过滤介质或过滤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或制药制造和环境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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