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委托,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适用标准开展CCC认证工作。
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 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指定。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产品描述与界定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单体电池: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电池组:由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和外壳、端子及保护装置等必需的部件装配成的组合体。
产品适用范围: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电动自行车用磷酸铁锂离子蓄电池、锰酸锂离子蓄电池、三元锂离子蓄电池、固态(半固态)锂离子蓄电池、其他锂离子蓄电池。
说明:适用标准:GB43854,不包括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钠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利用电源转换技术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进行充电的装置。
产品适用范围: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铅酸蓄电池组充电器、钠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其他蓄电池组充电器。
说明:适用标准:GB42296,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的车载充电器、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
转载链接:https://www.cqn.com.cn/zj/content/2024-07/08/content_90564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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