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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信息来源:倍科    发布日期:2024-08-01    阅读:13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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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自2024年10月15日起

● 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委托,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适用标准开展CCC认证工作;

● 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自2025年11月1日起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指定。

产品描述与界定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单体电池: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电池组:由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和外壳、端子及保护装置等必需的部件装配成的组合体。

产品适用范围: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电动自行车用磷酸铁锂离子蓄电池、锰酸锂离子蓄电池、三元锂离子蓄电池、固态(半固态)锂离子蓄电池、其他锂离子蓄电池。

说明:

  1. 适用标准:GB43854

  2. 不包括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钠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利用电源转换技术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进行充电的装置。

产品适用范围: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铅酸蓄电池组充电器、钠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其他蓄电池组充电器。

说明:

  1. 适用标准:GB42296

  2. 不包括电动自行车的车载充电器、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

转载链接:http://www.baclcorp.com.cn/show.asp?para=cn_2_7_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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