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加利福尼亚公共卫生部(CDPH)发布了最新的化妆品可报告成分清单(RIL),在清单中增加了29种新成分。
2005年加利福尼亚州安全化妆品法案要求制造商向CDPH报告含有致癌成分的产品。2020年化妆品香料和香料成分知情权法案要求在2022年1月1日后报告某些香料过敏原。当可冲洗化妆品中的香味过敏原浓度≥0.01%或免洗化妆品中的浓度达≥0.001%时,必须报告香味过敏原。加州安全化妆品计划(CSCP)制定了一份化学品清单,包括根据加州安全化妆品法案和化妆品香料和风味成分知情权法案应报告的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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