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16/AD26R1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4年8月30日第4号令,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镀锌钢板(俄文:оцинкованный прокат)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7210490001、7210490009、7210610000、7212300000、7212506100和7225920000。
2018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镀锌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决定对中国镀锌钢板征收12.69%~17.00%反倾销税;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23.90%反倾销税。与此同时,欧亚经济委员会与中国五家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暂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0年1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月4日。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5528/oa_02092024
转载链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1672&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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