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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禁止中国互联网汽车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4-10-18    阅读:6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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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一项重要提案,以强化网联汽车供应链的安全性,防范潜在的网络威胁。该提案建议禁止销售或进口与中俄有“充分关联”的特定硬件和软件,以及使用这些组件的网联汽车。此提案聚焦在车辆连接系统(VCS)和自动驾驶系统(ADS)两大关键技术领域,影响范围包括所有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卡车和公共汽车。

根据提案,软件限制措施将从2027年开始实施,而硬件限制则定于2030年或2029年1月1日起生效。BIS表示,该提案是基于2024年3月1日发布的拟议规则预先通知(ANPRM)收到的公众反馈而制定的。目前,BIS正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公布后30天内。

提案中明确,“网联汽车”指的是集成车载网络硬件并通过无线通信技术与外部网络或设备进行通信的机动车辆。这包括主要用于公共道路的乘用车、卡车、公交车、摩托车等,但不包括轨道车辆如火车。提案特别关注VCS和ADS两大系统,这些系统是现代车辆信息与通信技术(ICTS)的核心。

禁止相关软件和硬件交易

BIS提案中列出了一系列禁止交易的情况,旨在阻止可能有害的ICTS技术通过供应链进入美国市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禁止进口由中国或俄罗斯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VCS硬件,包括微控制器、网络模块、卫星导航系统和天线等;禁止进口和销售包含来自中国或俄罗斯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ADS软件的车辆;禁止在美国销售由中国或俄罗斯控制或受其司法管辖的网联汽车制造商的车辆。

合规及过渡期

为确保提案有效实施,BIS设计了包括年度合规声明、通用授权和特别授权在内的多种合规机制,确保进口商和制造商遵守规则,并使BIS能够追踪和管理供应链中的潜在风险。同时为了帮助企业适应新规则,BIS设定了过渡期。对于VCS硬件,进口商可在2029年1月1日之前继续进口不符合新规则的硬件;对于ADS软件,制造商可在2027年之前继续进口或销售含受限软件的车辆。

转载链接:http://itpp.trb.mofcom.gov.cn/article/cslx/qtcs/202410/21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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