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外资讯

澳大利亚修订新化学物质进口的评估过程

信息来源:INTERTEK    发布日期:2015-07-14    阅读:892次
字体:
0
        澳大利亚将会对化学品管理法规做彻底的修正,其中包括化妆品管理机构NICNAS对新化学物质的进口。据卫生部长助理Fiona Nash解释,此次计划修订的变化之处集中于建立一个“更加合适并且以风险为基础的框架”。
        根据NICNAS官网的常见问题解答,这些改变实施后,化学物质将会被分为三大类:
        类别1——极低风险化学品 (very low-risk chemicals)。作为这类风险级别的新物质进入澳大利亚1) 会非常快速,即自主进入;2) 他们的使用仍然要遵从已经存在国家或区域法规的规定;3) 不需要提供入关前通知或评估,以及上市后上市后的年度符合声明;4) 引进者被要求要保持记录,以备符合性审核。
        类别2——低风险化学品        (low-risk chemicals) 。作为这类风险级别的新物质进入澳大利亚1)进行自我评估和获得NICNAS入关通告方可引进;2)需要上市现通告,要求包括商品名、化学名、CAS号(如果有的话)、危害分类和/或信息,引入的量和用途;3) 引进者必须向化学品主管机构NICNAS提交年度符合声明以符合分类标准;4) NICNAS将每年审核(如需要进行风险筛选和评估)一定比例的通告,以验证它们符合类别2的分类标准。
        类别3——中高风险化学品        (medium to high-risk chemicals) 。作为这类风险级别的新物质进入澳大利亚1) 引进前需要评估证书;2) 法定期限内进行风险评估;3) 证书可包括使用详情(进行的风险评估范围)及使用条件(例如年度数量、使用部位、有时间限制的证书);4) 如果风险不能被管理,证书可能会被拒绝;5) 评估的摘要将会刊登;6) NICNAS将进行上市后审核,以确保符合性;7) 如果新的风险被确认, NICNAS将启动上市后风险评估。
        http://www.nicnas.gov.au/about-nicnas/nicnas-reforms/nicnas-reform-announcement-questions-and-answers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