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公告发布,向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递交的有害物质的信息必须包括根据GHS第三修订版进行的分类数据。泰国最初引入相关要求是在2012年,但仅针对于向工业部(DIW)通报的有害物质。
泰国通过其有害物质法案(HSA)对这部分物质进行管理,而从现在开始,超过1吨/年有害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和进出口商必须向FDA提交包含GHS危害分类、标签和SDS的通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