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环境部发布了以饮用水水质检测指标中追加铀项为主要内容的《饮用水水质基准及检测相关规则》改正案,并对该改正案从5月7日开始进行40天的行政预告。
环境部称,所制定的铀的限量值为30微克/升以下。制定该基准时听取了业界及专家的意见,同时参照了WHO的推荐摄取量及美国的水质基准,还综合考虑了铀对人体的危害及适用该基准时的经济、社会费用等因素。
检测水质基准中适用铀项的对象为,饮用泉水、泉水(饮用泉水原水)、饮用地下水、饮用水共同设施等。
该规则实施之后,铀值超过基准的取水亭将被禁止开发,并每年两次的饮用泉水企业指导、清点和每年四次的流通产品抽样检测时要求追加检测铀项。铀超过指标的取水亭及饮用泉水将被取缔并超过基准的饮用泉水将立即召回并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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