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建筑材料耐燃性试验方法2014年3月5日起采用新标准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发布日期:2014-03-07 阅读:2109次
2014年3月5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320001560号令,将以下强制检验商品的耐燃性或防火性试验方法,自即日起改为2013年11月29日公告制定的CNS 14705-1“建筑材料燃烧热释放率试验法-第1部:圆锥量热仪法”。
纤维强化水泥板
纤维水泥板
再生纤维水泥板
外装用纤维强化水泥板
氧化镁板
岩绵装饰吸音板
岩绵衬板
石膏板
木质系水泥板
耐燃合板
硬质纤维板
轻质纤维板
防火涂料
粒片板
中密度纤维板
耐燃壁纸(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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