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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TC和CEC将根据DOE电视机新测试程序修订相关标准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发布日期:2014-02-17    阅读:11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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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5日,美国能源部(DOE)公布了电视机联邦测试程序最终规则。根据该最终规则,2014年4月23日以后,制造商提交的关于电视机能源使用或效率等陈述(representations),将必须使用DOE新的测试程序。为了适应联邦新测试程序,2014年1月22日,美国环保署(EPA)公布了电视机6.1版能源之星规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及加州能源委员会(CEC)也正对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1. FTC的Energy Guide能效标签

        目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正拟议就新的DOE电视机测试程序,对电视产品建立数据报告要求征求评议意见。FTC指出,这些修订将确保《电器标签规则》中的电视机标签要求符合《能源节约政策法案》,该法案强制要求FTC标签反映适用的DOE测试程序。原FTC电视机标签要求制造商采用美国EPA制定的能源之星测试程序来测定电视机的能耗。FTC对能效标签规则提出了三项修订以使其符合新的DOE电视机测试程序。首先,FTC计划修改第305.5条标签规则的参考依据,由原先的能源之星测试程序改成了DOE测试程序。其次,FTC对电视机提出一项新的报告要求,使其与大多数其他产品的标签要求相一致,如冰箱和洗衣机。制造商可通过DOE网上的报告工具,即符合性和认证管理系统,提交其新电视机的数据。为了保证在首轮数据报告前能有足够的过渡期,FTC拟议将年度报告的提交日期设为5月1日。在FTC审核新数据后将考虑发布更新后的电视机标签可比性范围。最后,拟议的修正案将更新第305.5条“电视机”的定义,以符合DOE有关该术语的定义,以及根据DOE测试程序来限制标签覆盖范围。

        2. 加州CEC

        2014年1月15日,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发布了关于DOE联邦新测试程序对目前加州电视机能效标准影响的常见问题清单。由于联邦法律优先于州法律,一旦DOE要求制造商使用其测试程序,加州、俄勒冈州等各州应使用同样的测试程序。因此加州对于电视机能效的测试程序也正在向新联邦测试程序过渡。

        联邦DOE涵盖的电视范围比加州CEC涵盖的电视范围较为窄,比如DOE不涵盖不带调谐器的电视机。目前CEC正在修订加州的标准,使之与联邦测试程序相协调,也就是使用单一的测试方法——联邦DOE测试程序。如果该提案获得通过,联邦测试程序将适用于所有电视机;如果提案没有通过,则DOE电视机定义范围之外的产品可以继续使用目前加州的测试程序。

        联邦测试程序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11月25日;符合性日期为2014年4月23日,届时制造商将需要开始使用新的测试程序。2014年4月23日起,制造商须使用新的联邦测试程序作为电视机任何能源使用信息披露或陈述(书面或口头)的基础。CEC强烈建议制造商在过渡期(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4月23日间)使用新的联邦测试程序。2013年11月25日起,CEC开始接受使用联邦测试程序进行的认证,CEC也要求2014年认可的实验室能够用联邦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对于选择使用加州测试程序进行认证的电视机,2014年4月23日之前仍可继续在加州销售,但2014年4月23日后若该机型继续在加州出售或提供出售,需要对它根据联邦新测试程序重新测试和/或重新认证。因此,CEC强烈建议制造商尽快开始使用新的联邦测试程序,以避免2014年4月23日后重新测试或重新认证。2014年4月23日起,CEC将清除根据原州测试程序认证的所有机型。

        如果电视机使用加州测试程序符合加州能效要求,但使用联邦测试程序不符合要求,该电视机仍可在加州出售或提供出售,只要该电视机在2014年4月23日之前生产;2014年4月23日之后生产的电视须使用新的联邦测试程序符合能效要求,不符合产品不能在加州销售。

        新的联邦测试程序与目前加州测试程序最大的区别在于:(a) 屏幕亮度的测量方法;(b) 使用自动亮度控制(ABC)电视开机模式的测量和计算方法;(c) 功率因数测量的新时间;及(d) 检测时使用的音频/视频输入端口规范。

        对于零售或最亮图像模式亮度,制造商应根据DOE测试程序3.2节“最亮可选预设图像”模式的定义,使用7.2.4节(LBrightest_Home)或7.2.5节(LDefault_Retail)进行测试,并报告适当的测试结果。对于带有零售模式的电视,通常是按照7.2.5节进行测试。在进行“最亮可选预设图像”亮度测试后,制造商可以按照DOE测试程序的7.1节进行开机模式功率测试。测试结果将产生开机零售功率。需要注意的是,CEC仅对于带有强制菜单以及明确的家庭模式或制造商推荐在家庭中使用模式的电视机,要求制造商报告此测试结果。

        与DOE测试程序相同,CEC要求每个基本型号测试两个样本。

        FTC的Energy Guide能效标签详情参见:http://www.internationaltradecomplianceupdate.com/blog.aspx?entry=1483

        加州电视机能效标准影响的常见问题清单详情参见:http://www.energy.ca.gov/appliances/upload/uments/2014-01-15_tv_testing_faq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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