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苯二甲酸酯类主要用于PVC材料中的增塑剂,它可以让材料变得更加柔软。邻苯二甲酸酯类中使用的添加剂适用于多种性质的材料,因此这种物质在产品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欧盟和美国,针对儿童护理产品和玩具限制了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
纺织工业中的应用
邻苯二甲酸酯类为大一类化合物,普遍用于塑胶制品的软化剂。其主要用途之一是用作聚氯乙烯(PVC)产品中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酯类常见于服装胶浆印花、基于PVC材质的涂层、鞋底、和诸多使用PVC材质的衣服和鞋类配件。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也被用作固着剂、洗涤剂、润滑油以及部分溶剂等。由于其广泛的应用,在许多消费品中都可以找到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包括纺织品和鞋类等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产品。
危害
邻苯二甲酸酯类被归类为内分泌破坏性物质,并表现出生物累积性。它们可以改变人体荷尔蒙中的雌激素水平,从而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例如癌症、生殖及发育损害等。目前,欧盟规定了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DEHP、DBP、BBP、DINP、DIDP 和DNOP),而在美国,除美联邦所规定的与欧盟相同的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外,加里福尼亚州65号议案中还规定了第七种邻苯二甲酸酯(DnHP)。在欧盟指令67/548/EEC 中,DEHP、DBP 以及BBP被鉴定为具有2类可再生毒性。而随着CLP(物质及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规定)中有害物质分类及标签系统的修改,该种有害物质被重新归类为1B类可再生毒性,以符合全球协调系统有关分类及标签的规定。
尽管有关DINP、DIDP及DNOP的科学信息不足或不一致,但出于预防目的,仍然对上述物质加以规定,以避免其在儿童玩具及护理用片中使用所带来的风险。
法规概述
• 欧洲市场
首先使用指令(76/768/EEC)修订版,其后在REACH(EC 规定1907/2006)附录十七中,限制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在塑料材料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在REACH中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DEHP、DBP及BBP也是列于REACH候选列表中的物质。任何产品,包括纺织品、玩具、电子电气设备,如果含有候选列表中列出的物质,都必须:
1. 如果每个物品中的物质当前>0.1% (w/w),通报供应链其物质名称和安全使用说明(第33条)。
2. 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如果每个物品中的物质含量>0.1% (w/w),且一年中进口的数量超过一吨,必须通报欧洲化学品局,除非该物质已经被欧洲另一实体登记,且用途相同(第7条)。
• 美国市场
1. 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
根据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永久和临时禁令均适用于儿童玩具及护理用品。CPSIA中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的要求如下表所示。
2.加州法案1108(AB1108)及第65号提案
加利福尼亚州已经通知CPSC,加州法案(AB1108)中有关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规定不会被CPSIA所取代,其原因有两个。一是AB 1108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定义比CPSIA更广,因此有更多的产品被纳入了限制范围;二是AB 1108对于邻苯二甲酸盐的禁令是在公平商业惯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的,因此与美联邦的禁令相比,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实施框架。加州AB 1108中对于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见下表:
尽管上述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的规定只适用于儿童产品、儿童护理用品或玩具,由于邻苯二甲酸酯被认为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近来市场上也出现了检测成人用品中塑料材料和印花中所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情况,并因此产生或多起诉讼。
加州的第二种邻苯二甲酸酯控制方法是在第65号提案下实施的,它要求披露产品或环境中所列出的可能暴露于公众的物质。目前,第65号提案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除AB 1108所规定的六种外(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另外还规定了第七种(DnHP)。
“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定义
欧盟及美国对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定义不同,具体区别如下: